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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政王(种田文)第3节(2 / 2)


  也许这也是他渴望康复的表现,她是大夫,只有配合她,才能快速康复。

  朝曦起身做睡前准备,先端了一盆水,泡了帕子拧干,给那人擦脸,那人没拒绝,擦完脸接着擦了擦脖子和手。

  那手实在好看,朝曦擦的很认真,与其说是擦,不如说是把玩,那人也只当不知道似的,任由她将他的手翻来覆去,查看骨节和指甲。

  指甲修剪整齐,骨节修长分明,那手消瘦白皙,微微一动,手背上有大筋拉起,一道道青紫色的血管纵横,像玉里的纹路,手心发白,指尖微翘,透着淡淡的粉,十分好看的手,在灯火下几乎透明,白瓷一般。

  为了照顾这人,她翻了许久,还是找到了一根平时用来点火的蜡烛,凑合着用。

  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?”朝曦才想起来,一直还不知道这人的名字,“我叫朝曦,朝是朝阳的朝,曦是晨曦的曦。”

  她的很好懂,合起来就是早晨阳光的意思。

  “你的呢?”

  那人似乎并没有说话的欲望,只歪头望向窗外,像没有听到似的。

  朝曦倒是能理解他,毕竟是她强来的,用小命威胁,不得不低头,心中有气似乎也是应当。

  她没得到答案,正打算随口给他起个名字,叫的顺口便是,好不好听无所谓,脑海里还没有大概想法,那人突然出声,“沈斐。”

  “嗯?”朝曦想着心事,没听清楚。

  磁性好听的声音还没缓过劲,带着轻微沙哑,“我叫沈斐。”

  那人目光依旧看向窗外,表情已没有原来那般疏远,起码愿意说话了。

  “哪个‘飞’?”朝曦学问有限,能想到的是‘飞’字。

  “斐然的斐。”沈斐并没有多做解释,他嗓子还没恢复,加上喝了很苦的药,喉咙里似乎有根弦拉着,只要稍稍一动,便疼的厉害,接了两句话后又变成了木头人,无论朝曦说什么,问什么,他都不吭声,身子一缩,彻底躺进被窝里。

  那被子下的身子还是光洁一片,朝曦似乎忘了一样,一直没给他穿衣裳,让他光着屁股一天。

  朝曦其实不是忘了,是没衣裳给他穿,小的衣裳穿起来肯定不舒服,他身上又有伤,不如不穿,左右就这一天,明天外头晒的干了,再将破口的地方缝缝,比她临时买的合身,料子还好。

  这人身子娇贵,朝曦铺在下头的是稻草,只最上面一层薄薄的被子,硌的他身上尽是红色的条形状,方才擦脸擦脖子的时候顺便检查了一下伤口,也顺便瞧了瞧他的状态,本就果着,身体如何,一目了然。

  也许该找个机会出山买两床被子,再买身衣裳。

  第二天一大早,朝曦给他做好饭,熬好药,看着他喝下后拿了根棍子过来,量他的身形。

  知道是给他买衣裳,沈斐十分配合,让她从头量到了脚踝,末了又量了量肩膀的尺度,差不多后站在屋里好半天没动。

  朝曦在想事情,想除了被子和衣裳之外,还需要什么?也许还需要一双鞋,不,他现在都是瘸子了,用不着鞋,可平时上茅房总该用到吧。

  说起上茅房,朝曦突然想到,他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正常上,须得给他弄得能坐的,免得到时候他栽倒进坑里。

  家里的皂角他肯定用不习惯,要换澡豆,澡豆可贵了,朝曦有些舍不得,不过这东西可以洗头洗澡,方便,买一瓶吧。

  澡巾还要再买一条,平安的蜂蜜来一罐,它昨天被蛰的太惨,朝曦都不忍心了。

  除此之外还有些七七八八的东西,这一趟进城,没个三五两别想回来。

  路程有些遥远,担心中午回不来,提前上树掏了俩鸟蛋,平时这么精致的玩意儿都是平安吃的,今个儿突然没它的份了,气的用屁股对着她,还将正门堵了。

  朝曦翻窗进来,偷偷摸摸将鸟蛋塞给沈斐,“别让平安瞧见了,它杂食,什么都爱吃,尤其是嫩的东西,中午你饿了自己敲开生喝也行,丢给平安也行。”

  知道他不会喝生的,朝曦早有打算,“这个没出息的,给它好吃的就是爹,你给它蛋,它会给你摘水果,中午你吃点水果垫垫吧。”

  沈斐瞧了瞧那蛋,还是热乎的,不知道从哪掏的。

  森林里的鸟儿都很聪明,尤其是经常被掏窝的鸟,平安喜欢吃鸟蛋,经常缠着朝曦爬树去掏,一来二去附近的鸟都飞走了,亦或者将窝挪到更高的地方,几乎都到了树尖,朝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个稍矮的,瞧着可行便上去掏了个试试,还真让她掏着了。

  “别看平安笨,其实它的智商有三四岁小孩那么高,你说一些简单的,让它摘个果子,接个水,它都能听懂。”其实平安还会生火,但是它讨厌火,除非必要,绝对不碰那玩意儿,即便知道烤出来的鱼更好吃,它也不碰,会是会,就是不肯。

  除非朝曦给它带蜂蜜,利诱着它来。

  临走前朝曦也叮嘱了一遍平安,先是夸了它一阵,等它得意的时候再委托给它任务,让它照顾好床上那人,她回来给带蜂蜜。

  平安一听蜂蜜,眼都亮了,朝曦经常跟它在一起,教它说话,认东西,大多数说法它其实都懂,虽然非常没耐心,她刚指了个树,这厮便将树整个连根拔起,它力气大,任性,喜欢推树玩,被朝曦揍了一顿,跟熊孩子似的,不打不老实。

  朝曦都交代完,从自己珍藏的匣子里拿了几株草药。

  她自己就是大夫,最喜欢的便是搜集各种珍惜草药,那匣子里一个隔板一种,保存良好,还有一颗五百年的人参,自己都舍不得吃,昨个儿揪了个须给沈斐吊命。

  沈斐的伤太重,想好起来就跟她说的似的,最少也要花光她所有的积蓄,吃光她所有的珍惜草药,好舍不得……

  这玩意儿就是她的执念,就跟师傅喜欢美男一样,她可以为了美男放弃一切,连她这个徒弟都能说丢就丢,嫌她累赘,从来不带她去见自己中意的美男,朝曦每次问,她便直接丢了个美男画册,说都在上面,自己看。

  人都有执念,师傅太喜欢美男,为了美男命都可以不要,朝曦太喜欢草药,为了草药也可以不要小命。

  俩人的抽屉一打开,师傅的里面全是美男画像,朝曦的全是蟾蜍的皮,蜈蚣的干尸,剧毒的蛇胆酒,还有她最爱吃的蝎子和蜘蛛,每次瞧着瞧着都会流口水,并且十分想尝试一下万千毒物的一百零八种做法,也许……也许蜈蚣和蛇胆处理处理,也很好吃也说不定。

  大自然就是这点好,食物取之不尽,在沈斐没来之前,朝曦每天的爱好就是捉些东西,回来烤烤吃,烤的不好吃炸着吃,炸着不好吃涮着吃,实在什么都不好吃,只能放弃。

  自从沈斐来了之后,朝曦暗暗尝试油炸蛇胆的想法褪去,老老实实熬起了粥。

  毕竟沈斐现在除了粥和药,什么都喝不了,他胃口还很小,只能喝半碗粥,鱼汤也喝不了多少,这么高的个子,饭量却像个千金小姐,难道好身材是这么饿出来的?

  朝曦临走到门口,回头看了他一眼,突然想起来,“你好像已经两天没上过茅房……”

  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自己在河边躺了一天,朝曦接他回来,又是一天,正好两天。

  “我这一走,最少晚上回不来,你又要憋一个白天,不如趁现在解决算了。”